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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23-10-16 23:03:44
球王会在你学习法学课程的过程中,你会时不时听到一些新奇的案例,震碎你三观。比如:
1.学习犯罪的形态时,老师举例说:有个犯碰到一个漂亮的女子,正要施暴时,女子幽幽地说我有艾滋病,然后犯只有放弃。问:犯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还是犯罪中止?
2.甲将乙从五十楼推下去了,乙在降落的过程中二十五楼有一个人丙正在射击。正好击穿了乙的心脏,最后乙死亡,法医鉴定乙死于枪伤。
3.甲深夜潜入乙家里行窃,发现穿花布睡衣的乙长发飘飘,身材很好,意图,便扑到乙身上强脱其衣。乙被扒光后惊醒,大声喝问,甲发现乙是男人,慌忙逃跑被抓获。
4.丙对仇人王某猛砍20多刀后离开犯罪现场。2小时后,丙为了寻找、销毁犯罪工具回到现场,发现王某还没有死掉,极其可怜,即将其送到医院治疗。
5.陈某与赵某两人系邻居,两人经常因宅基地发生冲突。一日两家又因宅基地问题发生争执并互相厮打,陈某因此吃了亏,于是起意谋杀赵某。当晚,陈某在屋内点燃几根敬神用的香,跪在地上诅咒画圈后,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赵某的名字的纸符烧毁。次日,赵某死亡,死因系心脏病。
九旬老太为何裸死街头?数百头母驴为何半夜惨叫?小卖部保险套为何屡遭黑手?女生宿舍内衣为何频频失窃?连环强歼母猪案,究竟是何人所为?老尼姑的门夜夜被敲,究竟是人是鬼?数百只小母狗意外身亡的背后又隐藏着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?这一切的背后,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?是性的爆发还是饥渴的无奈?
当你日复一日学习一项技能或专业,并打算以之作为事业的时候,再有趣的科目,枯燥程度也会开始增加。法学这门学科,因为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严肃、刻板,所以大家还没做选择的时候就畏惧其枯燥无味。殊不知,其实行行都有枯燥的地方,也有有趣的地方。关键看,你是否真得明白自己想通过学习这么学科获得什么,是否知道如何苦中作乐。
Part 1: 明白自己想要什么,可以决定你在心理上对于学习法律“枯燥”的感知。
大学四年,不论是以小班(30人左右)形式开设的国际法、刑法课程,还是以大班(200人左右)形式开设的民法、海商法、甚至是马克思主义理论,我永远坐在教室第一排的正中间,成绩也始终名列前茅。就光这一点,就让我和年级里的绝大部分同学不一样。甚至有些同学私下里嚼舌根:那么枯燥的课,还能笔直地坐在第一排听课,为了在老师面前表现出自己很认真,存个印象分???
说实话,这种嚼舌根在我从小到大的人生里,已经见怪不怪了,我很早就可以做到“置若罔闻”球王会。如果你当真要问我:“你就不觉得有时候某些课上老师对着法条念或者对着PPT阅读的时候很枯燥吗?”我想说:“枯燥。但,枯燥,是我们明白“有趣”的基础,是我们获取自己人生目标不可绕道的路径。”
就拿法律来说,一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,还要配套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来理解。对于《著作权法》中比较特殊的“计算机软件”这一类作品,还有专门的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来规制……听上去,是不是就很头大?理解起来是不是更难?
大学上课的时候,老师免不了要从最基础的部分开始,向我们讲解该如何理解这些法律条文,譬如这些法律条文的立法背景、字面意思、体系解释等等。这一部分,自然是课堂上最最枯燥的部分。但是,不明白这一部分,你又怎么去解决日后非常有趣的争议?
譬如,当从事看似“有趣”且“高光”工作的服装设计师球王会,来向你咨询自己的设计被别人抄袭该怎么办时,如果没有上述法律基本功的扶持,你如何有资本埋头进一堆奇奇怪怪的设计,比较它们的异同,并分析对方构成侵权的几率大小?如何有底气在利用著作权法上“接触+实质性相似”侵权判断原则的同时,考虑维护作者权益、鼓励创新,与保护公众自由表达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?(想想这些工作就觉得很有趣)
再比如,一般人看到《战狼2》海报与《美国狙击手》海报非常相似时,最多人云亦云地吐槽剧组不要脸抄袭。但被”枯燥“法律洗礼过的你,会陷入理智的思考,并根据“著作权法只保护表达,不保护思想“以及”两幅海报中拍摄画面及构图元素实属常见“得出《战狼2》海报并不侵权的结论。
大千世界,无奇不有。虽然很难遇见像2018年法考中出现的“天空坠狗”这类极度变态的事件,但面对日常生活中层出不穷的“闹剧”或者“争议”,能够运用法律进行独立的思考并得出理智的结论,在我看来就是很有趣的事情。而这些,都是建立在学习法学这一“枯燥”学科的基础之上的。
想想自己可以成为“权利”的卫士,“正义”的追求者,“麻烦事儿”的解决者,日常独立的思考者……如果这些是你人生追求的价值和意义,想必就算学习过程真得枯燥,你也能自得其乐。
研究生阶段,在英国的UCL修习法律。撰写毕业论文的日子,可以说让身边绝大部分同学终生难忘:卷铺盖去图书馆通宵熬夜是常有的事儿,黑眼圈掉地上也是最正常的生理反应。每天从眼睛睁开到闭下,脑子里全是案例和法律条文。中午随便一个三明治草草完事儿。然而尽管如此,几天憋不出几行高质量文章的抱怨声,还是随便在哪里都能被耳朵pick到。
光是想想这样的日子,都可以感觉到“枯燥”。然而,面对这样的生活,我选择变换一种方式。
首先,在毕业论文的选题上,我选择把法律和时尚跨界结合在一起,希望借此次毕业论文深度研究的机会,探寻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将商标融入包包、鞋子或衣服设计的现象,在《商标法》上应该得到保护的范围。这样的选题,本身就让整个论文在资料准备时不会tooooooooo boring。
其次,当大家在图书馆里绞尽脑汁但没有灵感苦熬的时候,我都在Harrods等大型百货商场里“一饱眼福”,观察不同品牌在设计上对“商标”的不同利用方式,尝试从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视角去思考《商标法》对这类设计的保护范围,给自己换个新鲜的环境和角度,尝试激发灵感。
就这样,别人眼里枯燥难熬的2-3个月,在我看来就没那么枯燥和辛苦了。关键是,因为选题、立意的新颖和调查的深入,我的毕业论文拿得了Distinction。
枯燥,是人的一种内心感知,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。当你真得热爱一门学科,明白其意义和自己的追求时,就会看到别人看不见的“乐趣”,甚至去创造更多的乐趣。
P.S. 从高中开始,不论我多努力,我的物理就没拿过高分(尴尬微笑)。在我看来,物理简直不要太难、太枯燥。可是,我相信,如果我问谢尔顿·库珀他对物理的看法,他一定可以给我说出花来。
(希望继续深入交流法律问题的朋友球王会,欢迎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“JLAW实验室”)
我是一名法学教师,我班上有一名学渣,他门门专业课不及格。按照这种趋势下去,他毕业后很大可能会去非洲工地搬砖。
问及学习成绩差的原因,他告诉我,法学非常枯燥,他压根没有兴趣,报考法学不过是父母的一厢情愿。当问到他的梦想时,他的眼里有光。他的梦想是赚最多的钱,开最好的车,x最野的狗,一生过得肆无忌惮。
我拍拍他的肩膀鼓励他 :只要他能门门专业课考到90分,我就把最赚钱、最肆意的秘籍宝典传授给他。
他从此奋发读书,上课再也不看小人书,连上厕所都捧着一本《物证技术学》,观察自己留下的痕迹。
学期末的时候,他每门专业课都考了100分。他捧着成绩单找我兑现承诺,开心得像个200斤的孩子。我笑了笑,把他叫到办公室,递给了他一本张明楷的《刑法学》。
他的表情从不解到愤怒,再到若有所思,总之特别好玩。作为一名具有丰富教育经验的大学教师,我送给他一本教科书,是很合理也很合逻辑的。我的本意是告诉他,做人要脚踏实地、遵纪守法,别整天想那些有的没的。
万万没想到,他最终还是成功了。毕业不到十年时间,我的这个学生就成了全国首富、知名犯罪专家、法学院课堂上出镜率最高的人。他赚了最多的钱,也杀了最多的人,还玷污了不少清白的良家妇女,但是凭借他在法学院打下的扎实功底,他从来没有被警察抓到过。
一想到对学生张三的教育,我就感到由衷地欣慰。在我的精心教育下,他终于没有浪迹非洲,而且实现了自己的梦想。
比如德国慕尼黑大学的刑法博士、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心理学博士、我国台湾地区著名青年学者陈湘宜教授开设的《大学刑法课》,就非常的生动有趣呢。
最近北京上海疫情频频,小学生都在家上课,逼得我不得不每天陪我老大老二学语文数学英语。
比如A爷爷有三个孩子BCD,还有一套房子,如果A爷爷去世,BCD每个人能分到几分之几的财产。
从小朋友的反应来看,他们对爷爷为什么去世很感兴趣,但是对于具体涉及到的分数乘法问题漠不关心。